我和前夫于去年离婚,离婚后按照离婚协议他把原来我们共有的一套售后公房过户到了我的名下,重新办了产权证,现在的产权证上就我一个人的名字,然后他般出去住了,原来协议上写明了一个月内他把户口迁走,但他一直拖着不办,现在他提出要般回来住,说他的户口在里面,他就有永久居住权,我想请教律师,他有没有居住权,现在的房产证已变更为我一个人的名字了,他和这套房子还有没有关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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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与居住权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你有权拒绝他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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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你们的离婚协议来履行,具体可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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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有居住权的,但你可以设法不让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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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