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通过中介公司签定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协议,当时与房主约定附地下室一间,但并未写进合同当中。现房主在收了我们38%的首付款之后,中途反悔,想将地下室换成另外一间,面积小一半。当时,房主提出更换的理由是,这一间才是他们真正购买的,有永久使用权,签合同时所约定的地下室并没有永久使用权。基于这种理由,当时我们表示同意更换。但第二天,物业说明地下室都是一样的,并不存在会被开发商收走的问题,所以我们要求按原来的约定执行,因此产生了纠纷。请问,在合同中并未明确写明地下室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解决这种纠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谢谢。

房产纠纷
2009-08-12 08:39: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5205
车位出租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吗
民法典 2557
车位出租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吗
房东要卖房,我有购买优先权吗
民法典 688
房东要卖房,我有购买优先权吗
房屋在房东同意下改造,房东有权利让我们恢复原样吗
民法典 4326
房屋在房东同意下改造,房东有权利让我们恢复原样吗
租房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租房指南 0
租房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二手房买方如何毁约
二手房违约 0
二手房买方如何毁约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安置房申请 0
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 0
小产权房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拆迁安置房可以购买吗
拆迁安置房 5
拆迁安置房可以购买吗
交房后多久可以办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 2634
交房后多久可以办房产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