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齐全,是私有、划拨性质。最近接到拆迁办的通知,我们住这里的七户人家都被规划了说是“县里重点工程”,开发商建80户住宅楼,名字叫“祥瑞家苑”。我家把土地使用证翻出来一看:遭了!土地使用证今年十月八日就到期啦。现在我家已经谈了一个月也没谈好赔付条件,对方给的条件太低。我家的房子除了我家的人住之外,主要还产生经济价值,有三套都是一套二的出租房呢。然后我们去国土资源局去续土地使用证,可土地局的领导不给于办理,还说跟赔付没有关系。可我们全家心里都没底,老爸、老妈都六十的人了,也跟着受煎熬。请问律师哥哥、姐姐:您们懂的法律又全又多,土地使用证到期是不是要续,如果不续真的能向国土局的领导说的没关系吗?恳求您支一招!致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