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问题想咨询下。
房东A,把一间铺面租给B,
B把租来的铺面隔开成两间,又以房东的身份把其中一间租给了C。
C因为工作关系无法再继续租凭铺面,于是,她以“装修费”的名义把铺面以一万元转给我。
之后,我又和B签订了为期半年的租房合同,并且支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三千九百元)。
过了几天之后,我才发现,原来B不是真正的房东,他只是把租来的铺面再转租。之前C和B都没有告知我这个事实。
我想知道,我和B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无效,我是否能追讨回,我所支付的房租和“装修费”。
B和C故意隐瞒事实,是否涉嫌诈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