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05年7月的时候买了一套亲戚的房子,当时因为她这个房子是和别人一起的伙单元的房子,所以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我们当时就签订了一个私人的购房协议,上面写了如有毁约双倍赔偿,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可能是因为房屋补偿的价格比较高吧,她就翻脸不认人了,说这房子不卖给我们了,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的话她真的只能按合同上补偿我双倍的价格吗,那样的话我们真的觉得挺亏的,因为现在就不说拆迁补偿这方面,就说现在的房价也不止是05年的一倍了,她现在最为亲戚出尔反尔太缺德了,我应该怎么最大限度的争取我的利益呢,麻烦您给解答一下,谢谢!!!如果打官司的话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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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房屋纠纷实践中还是很常见的,协议上的双倍赔偿如果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话,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要求对方来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了解一下具体拆迁补偿的金额,请问你们在石家庄哪个区?
律师费都是按照诉讼标的比例收取的,有问题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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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价款没有?原来你亲戚有房产证吗?损失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追加,你的损失是现在重置该房屋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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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有约定的话 一般是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求对方赔偿的。如果你的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赔偿额的话,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要求对方来赔偿。起诉费用与你请求的损失额有直接关系的。有问题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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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也可让对方依据现在拆迁的价格给予赔偿;
诉讼费用要看你们要求赔偿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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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双倍损失,如果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实际损失为准要求赔偿。当然,你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起诉的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都是按照财产标的数额和案件难易程度收取的,具体情况可以来所或是电话联系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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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