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单元楼3-6层是住宅,1-2层是临街饭店,现在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房子有水平裂缝,卫生间下水管由于房子下沉出现漏水,房子建于94年,当地质监站曾出情况说明,竣工验收有问题,1-2楼层商家曾与开发商打过官司,并获得赔偿150余万元,我们在当地法院复印了他委托做的质量鉴定报告。现在我们3-6层24户人家,准备到法院打官司,请问如何处理,需不需要另外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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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房屋质量问题需要经过鉴定;另外请注意,由于房子已经建成使用了15年,可能已经过了房子质保期,起诉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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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申请调取原件后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并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否要做鉴定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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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集体委托律师起诉,然后进行鉴定,降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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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共同委托律师起诉,然后申请进行鉴定,这样相对比较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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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