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包工,在工程做事时一名工人从楼上捽下捽死了,作为我有多少的责任应当负。还是这个责任应由建筑公司负责?现在公司要我把这工程做下去,我认为这可以,可是我在这里等了二个月了,我们这个工地的人15人在这里等了一个半月后全走了,公司还不让开工。我说你不开工,让我先到别的地方做点事,可以这另处得到一些生活费,现在这里连基本的生活费都没有,有时公司会给些货食费可有时就是不给,可是他有不让我走人,有人跟我说工人在这里等了一个多月的工资都要建筑公司付,这些对吗?主要我是想问下我得为这个事故担多少责任?请你们帮帮我,我对这些真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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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你和工人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适用下列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假如你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建筑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话,应该和你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你应该和建筑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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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是你雇佣的,则你和工人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你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你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发包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工人工资是发包方支付,则可能属于工伤,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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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雇主,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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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你如果未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你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你和建筑公司是承包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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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是雇主,你与你带的工人都是雇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建筑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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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工人都受雇于建筑公司,应由建筑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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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