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连都市庭院业主,2007年12月全款购房.合同规定2008年5月31日前交房,180个工作日内办理军产证,争议可到人民法院诉讼.2008年6月交房,2009年6月4日通知业主用购房收据原件和购房合同原本换取房产证,此证封面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93176部队"字样,后经去部队核实,部队方不承认办过此证.6月21日在公安局的协助下.开发商代表书面声明承认房产证有错误,不解决前不卖房.7月15日开发商领来2个人,说是代表部队来的,可拒绝出示任何证件,只是说部队知道这个事了,同意开发商给我们办93176部队产权证.现在大部分业主都很迷茫,请问我们现在可以坚持要开发商给我们办沈阳军区后勤部的房产证吗?可以告开发商违约吗?可以追究产权证造假者的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