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先祝您工作顺利、愉快!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08年与琼海的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合同约定09年一月底交房,可开发商到6月底才来了个通知,说7月15号以后交房,推迟交房的理由是去年海南下雨,台风,路政工程,奥运会等诸多因素,导致工程延误,在合同里,我们有约定延期交付的违约赔偿,在延误的时间里开发商从未通知过我延误的原因,可现在开发商拿上述理由搪塞,请问李律师上述理由能否成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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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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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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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合同中应该对房屋的交付期限有约定,而且也对可以延期交付的情形作出了约定不如说不可抗力、重大规划变更等情况。即使发生了这些情况,开发商发现在合同约定的09年1月份之前不能按期交房了,开发商应该提前通知你,而不是到现在已经逾期近7个月才通知你。我认为开发商应承担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你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协商不成了,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诉讼或仲裁来主张权利。
你可以带着购房合同来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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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不能成立,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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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你有权得到迟延履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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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