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的一个工程上有一个工人不慎摔死,我是与包工头有合作关系,是他的工人,以报案。经公安机关 说我承担的责任要大些,请问 和我有关系吗? 那我又要负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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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包工头对外签订合同,发放工资给工人,对外没有你的名义出现,则包工头作为雇佣者,对外直接承担责任。而后你和包工头在基于合伙关系分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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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与包工头形成关系的性质,以及包工头的相应资质确定你有无责任。如你和包工头属于承包合同关系,且包工头具有相应资质,则你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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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包工头是合作关系,对方与工人是雇佣关系,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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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只是工人,那么你没有什么责任。但是如果是你雇佣的工人,那么显然你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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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