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号经理算我旷工两天,8号我去单位了 经理说我迟到 工作效率不好 他的意思要开除我 可是迟到3到5天能解除劳动合同 他说我旷工半个小时以上算旷工一天 等于是矿工三天。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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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申请立案、裁决。个人维权没有优势,耽误工夫,有可能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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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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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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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一旦 这样处理了,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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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检举单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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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协商、投诉或申请仲裁,依法要求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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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