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子,全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房产主人已在前不久过世,跟我签定合同的是其房主的妻子,合同上面签的是其妻子的名字。但是因我买的房子是他们的还迁房,所以房产证暂时还没有办下来,所以不能过户。我听说,如果房产主人过世的话是不是还要办一些继承手续之类的。而我买的房子的房产证因是还迁房,暂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房产证。我在签定买卖合同的时候,上面有一条是房产证过户的一切手续由我负责。到时候过户的时候如果还要办理继承手续的话费用是不是也应该由我来出。而且现在卖给我房子的是其妻子,我这份买卖合同到底还有没有效。。。。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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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1、部分还迁房产权不完整,如提前购买不符合法律规定;2、房主人已去世,其他法定继承人如不承认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如追认则具有法律效力;3、可通过与其他继承人补充协议方式确认房屋获得具有合法性,由于原房主人已死亡,协议需公证后才能过户;4、手续由你负责并非手续费由你负责,请注意合同中关于税费承担的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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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但不产生物权转移的效果,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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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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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涉及到对方没有产权证而处分房产,和该房屋的继承问题,比较复杂。我认为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房屋属于对方的可期待利益,应该可以处分,但是在转移所有权之前会发生继承,因此,原合同效力因法定事由而发生改变,需要其他继承人的追认或重新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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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