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1/2日在一家早教机构为我的孩子买了5880元的课程.3月份时该早教中心从原来交通十分便利的浦东时代广场搬到了张江电影学院.搬迁后我曾经带着孩子尝试上过3次课,开始对方承诺在张江地铁站有班车接送(实际只有第一次兑现了承诺,之后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索性就没有了).而且搬迁后孩子原来上课的老师也换了,新的老师无法调动起我家宝贝上课的积极性,宝贝无法向之前一样和老师有较好的互动,上课不再有效果.另外交通也非常的不便利,因为宝宝才4岁,每次上课都弄得大人和孩子身心疲惫,鉴于多种原因在5月上旬,我向对方提出退出课程.之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最终给我的答复是\\\"一共上了15节课,剩下的课时按60%退费\\\".我认为,当初双方签定过协议,协议上并没有关于退费的细则,要退出课程不是由于我单方面的原因,而完全是由于对方的原因,换了老师又换了上课的地点,而且在我经过多次尝试但实在无法适应的情况下,不得已才提出结束课程,退还除了已上课程外,余下课程的全额费用.请问律师,我的请求是否合理,有何法律依据可循,目前12315也无法协调,我是否可以采取其他的途径解决,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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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很合理,是对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你无法实现合同原定的目标,你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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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返还款项,另外也可以调查下其办学资质并根据情况到期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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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合理,如果对方不答应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费。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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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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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你可以就未上的课程主张全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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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单方变更合同履行地点,可以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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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合理,可以要求对方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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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