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的有产权纠纷,现在房产证是父亲名字,但他和母亲都去世了,并且在姥姥、奶奶之前去世的,公证处说必须父母的兄弟姐妹都同意放弃该房产,我才可以继承,否则就不能通过公证办理。我想问,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年限之内办理过户手续,,遗产继承的年限是20年,那20年之后房屋的产权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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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的房子,你、你的兄弟姐妹、姥姥姥爷、爷爷奶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的,按照法定继承,只有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第二顺位才能继承遗产。如果您父亲立有遗嘱,给了他的兄弟姐妹继承份额那就另当别论。在未分割遗产前,继承人之间是共同共有关系,大家可以协商继承份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回复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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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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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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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存在诉讼时效,如果你不想办法继承,继承人共有该房产.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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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不可以长期处于无主状态,即不利于维护和增值,也有可能为他人侵夺的风险。你们兄弟姐妹和姥姥、奶奶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几方协商继承,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判决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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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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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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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父母去世没有超过20年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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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