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因为拖欠工资即将解除劳动合同.昨天才知道竟然有两份合同,1.我个人与单位签定无定期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发放以货币形式.2.单位可以拖欠3个月以内的工资.(我并不知情,是单位所谓的工会代签的)请问大律师我现在应该适用哪份合同?谢谢苦恼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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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的原因有很多种,为慎重起见,建议你带全资料当面咨询律师,是否需要上诉。当然,是否委托律师代理,选择权在你,你也可以在与律师的交流中更彻底地了解自己输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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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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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你签字的合同为准。不要苦恼,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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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慎重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有必要就你的案件全面向律师咨询一下。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李栋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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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