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自己请工人修建房屋时,受亲戚委托,帮忙给亲戚拆墙,承诺只是帮忙,不用支付工钱。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因大意摔伤,经过鉴定,为八级伤残,我方已经垫付了4700余元医疗费,现工人起诉于我,要求赔偿52576.5元费用。我想请问各位,人虽说是我叫的,但是我时帮助别人做事,我与亲戚是否形成了雇佣关系?还是我是雇主,与亲戚没有关系呢?我是陕西的,如果要我赔偿,又是一个怎样的赔偿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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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和工人都是给你亲戚帮工,则工人和亲属之间是帮工关系。如果你给工人付工钱,工人和你之间是雇用关系,你和亲戚之间是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所以,无论何种情况,你的亲属都应承担责任,除非你是硬去给人家帮工。至于标准,按照陕西省政府公报中的统计数据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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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你说的,你肯定有责任的,至于怎么赔偿,建议你请个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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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起诉你的亲属,因为是为他工作时受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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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还有其他情况,比如对方重大过失,会减轻你得赔偿。可以与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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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初请工人时是否明确告知工人你是受你亲戚委托的,如果有,你亲戚才是真正的雇主;如果你是以你自己的名义请的工人,你则是雇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伤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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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帮工关系,你的亲戚也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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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赔偿后可以向你亲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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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