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一个朋友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商品房。中介承诺可以帮助安排减免相关税费,同时可以帮忙办下20万元的房贷。基于对房产中介的信任,我朋友与房主(卖方),房产中介签订了一个三方协议。有关中介答应帮忙安排减免相关税费,同时可以帮忙办下20万元的房贷之有关事项并没有写进此三方协议。协议中规定:买方(我朋友)付给卖方(房主)1万元订金(已现金直接支付给卖方,卖方写了收条);买方(我朋友)支付给房产中介四千元中介服务费,于房产变更登记前支付(合同中无其他任何有关中介义务之规定)。
如今,中介承诺可以帮助安排减免相关税费,同时可以帮忙办下20万元的房贷之事项中介表示均已无法实现。那么我朋友就有意解除此购房协议,并得到了卖方(房主)的同意。(双方没有办理房屋产权之变更登记手续)但中介坚持要我朋友支付四千元的中介服务费后才将房产证等文件退给房主(卖方)。双方协商无果,僵持。请问:
1.此三方协议效力如何?
2.请提供最经济的解决方案?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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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均应履行,可委托律师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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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是有效的,关于4000元中介服务费,因为有明确约定在,除非你有其他证据,否则,对你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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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中介做一段有关其承诺的谈话录音.何况协议约定了中介服务费的支付是在房产变更登记前支付,既然解除买卖合同已获卖方同意,中介更无权利扣押房主房产证.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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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