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找法网 2018-07-30 合同纠纷 161人阅读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包括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健康保险合同纠纷。那么当人身保险合同出现纠纷时如何解决呢?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人身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身边很多的朋友都可能会接触到有关人身保险管辖是如何规定这类的问题,由于此类问题可能涉及的问题比较多,所以对我们很多人来说都不太了解这方面相关的知识,所以找法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保险标的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随着老百姓保险意识的增强,很多人都会为家人购买一两种保险产品,其中,人身保险是商业保险中最主要的一类。大家买保险的时候,会和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人身保险合同,合同对投保人、受益人和被保险人进行了规定。那么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有哪几种?下面大家跟随找法网小编的这篇文章,来具体了解一番。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4、65条及《保险法》第52条、62条之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时典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即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目的是投保人为了确保自身或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的身体或寿命在出现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伤亡清醒时能及时得到赔偿以弥补其经济或精神损失。其法律性质是射幸合同,其权利具有期待性。其主要法律特征表现在:1、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2、保险金额定额支付。保险标的人格化,使得人身保险的标的不能用具体的金钱价...
现代人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手中的继续也越来越多,大家开始关注保险行业,保险分为很多种,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很多人开始购买保险,以免不时之需。但是有时会发生一些保险合同纠纷难以解决,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1、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担的义务,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2、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这一条明确地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发生约定...
说道人身保险我们都不会陌生,当我们与保险代理人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时,保险是否立刻生效呢?如果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意外需要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赔付责任时,保险合同效力是否已经开始,可以进行理赔吗?下面找法网为大家介绍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相关规定。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时间即为合同生效时间,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合同的生效时间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二、合同的无效的情况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按照不同的因素来划分,合同的无效有以下几种形式: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根据不同的原因来划分,无...
在一般的财产或者货物的保险中遇到保险合同纠纷的时候一般是有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很多人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些人认为人的身体和寿命不是保险条款中所提到的标的物,不能将人作为物来看待,但有些人就觉得这些都可以统称为标的物。那么人身保险合同管辖法院到底应该如何认定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以及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依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并非按照保险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而是依据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均未对“保险标的物”做出明确的界定。依据民法理论中对“标的”和“标的物”的概念理解,标的系指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客体;标的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分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一般来说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区分比较简单的,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两种合同的区别的根本在于保险标的的不同。但在审判实践当中,对于人寿保险附加医疗险到底属于何种合同,还有过争论。主张是人身保险合同的认为医疗附加险的保险标的同人寿险一样,是人的身体。主张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认为,医疗附加险的保险标的是人身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但是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分,找法网小编大致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为你解答:1、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具有定额给付性质,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而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具有补偿性质。2、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根据被保险人的经济收入水平和危险发生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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