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

找法网 2018-06-29 产品质量 265人阅读
楼上漏水
楼房住宅已经是城镇居民中最为常见的住宅了,由于一栋楼中的住户较多,所以发生纠纷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比如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房屋漏水问题,遇到房屋漏水问题要找到相关责任人,对问题进行处理。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漏水不仅会使房子老化,还会损坏屋内的家具,可以看出居住房屋漏水是一件令人很困扰的事情。楼上漏水更是会使楼上楼下的住户都有经济损失,产生损失就要进行赔偿,赔偿时要根据标准才能有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楼上漏水一般赔偿多少?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一、楼上漏水一般赔偿多少?民事赔偿,只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物的实际损失,关联损失,重作,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人的误工费)。《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楼上漏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1、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楼上住户的原因(过错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向其主张赔偿;2、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参照民事纠纷处理。3、自力救济:(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2)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下面和找法网小编就来看一个楼上漏水纠纷民事判决书,了解如何解决楼上漏水纠纷。楼上漏水纠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2007)大民权终字第xxx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傅xx,女,汉族,系xx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李xx,系辽宁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丁xx,男,汉族,无职业。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大连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x国,系该公司经理。上诉人傅xx与被上诉人丁xx、大连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06)中民权初字第ss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决认定,被告居住在原告楼上,2006年2月原告发现卫生间漏水,便找到二被告...
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那么楼上漏水怎么修?如果楼上不配合修怎么办?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网友提问:发生楼上漏水怎么办呢?解决这个问题最好采用什么方法呢?楼上漏水怎么修?律师解答:首先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如果是新房质量不合格,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是楼上由于装修不当等过错造成的,由楼上负责维修;如果已过房屋质保期,属于整楼公共部分,比如说是下水道主管道保养问题需要维修的,而收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由物业部门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如果没有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共有部分的应当由所有房主共同承担;如果是楼上专有部分出现问题的,按公平原则仍然由楼上承担费用。如果提起诉讼,可能需要作相应的鉴定,鉴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和损失的数额。注意保...
楼上漏水对楼下造成的损失属于有形的财产损失,楼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损失向相应责任人进行索赔,在索赔前一般都需要进行鉴定,那么楼上漏水鉴定如何做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网友提问:楼上为出租房,发生漏水,租客指责漏水是由于我们楼下装修造成的。房子(二手房)于2009年11月开始装修,装修整个过程没有漏水情况,2009年1月装修结束,2009年4月发现楼上地漏漏水,请物业维修,楼上租客非常不配合,楼上租客与小区物业有比较亲密的关系。上次物业维修的人员竟然也說是我们楼下装修所致,请问还有那个部门有资质认定漏水原因?认定后还需要哪些部门的认定?我们的目的比较简单,只要修好了就可以,但是楼上非常不配合,由于这种不配合造成的损失,应该怎样取证?需要怎样的认定?紧紧拍照就可以么?还需要什么部门的认定么?律师解答:由于漏水具体原因不明,且您们双方还有这么大的争议,因此建议您们双方委...
楼上漏水有很多原因,有可能是楼上住户粗心忘记关水,有可能是楼上下水管或者进水管破裂导致,那么楼上漏水谁的责任呢?什么情况下物业不用担责呢?楼上住户如何证明不是自己的责任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请阅读下文了解!楼上邻居漏水损害了自己的权利,张女士认为物业公司难咎其责,故不再交纳物业管理费。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张女士向上海盛源物业有限公司支付所欠物业管理费1979.67元的判决,而物业公司要求张支付违约金的诉请未获支持。张女士系该市盛源花园业主,约定物业管理费为0.77元/月/平方米,但张在女士缴纳了2004年12月前的物业管理费后,以其相邻业主住房漏水损害了自己的权利,物业公司未及时维修为由未再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认为,公司为该住宅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张女士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但张女士自2005年1月起至2007年6月期间拖欠物业管理费,虽经多次催讨,仍未支付。故诉至法院,要...
楼上漏水纠纷,如果经过协商仍然不能够解决,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依法赔偿,那么楼上漏水楼下赔偿细则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楼上漏水楼下赔偿细则是怎样的网友提问:楼上漏水了,按照法律规定楼下应该怎样要求赔偿?有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有赔偿细则吗?是怎样的呢?律师解答: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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