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楼上住户管道漏水,致使楼下邻居装修受损,不得不大面积修复。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楼上住户孙某平赔偿楼下住户郑某晓装潢损失16695.2元。
孙某平和郑某晓是某小区上下楼的邻居。2005年8月起,住在底楼的郑某晓发现,自己家中客厅、卫生间、储藏室、卧室、阳台等多处屋顶、墙面发生渗水、滴漏的现象,好好一个家变得墙面斑驳、地面潮湿,不得不大面积修复。郑某晓请来专业人员维修,被告知是楼上孙某平家的管道堵塞,才导致自家大面积渗漏。于是,郑某晓多次与孙某平进行交涉。刚开始,孙某平也请了师傅对自家房屋管道进行了整改,但郑某晓家的渗漏问题仍未解决。严重时,只要孙某平家一洗澡,郑某晓家的卫生间就开始“下小雨”。再后来,孙某平就不承认郑某晓家的漏水与己有关,觉得自己已经将管道修整,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郑某晓财产损失,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气愤的郑某晓一纸诉状将孙某平搞上法庭,要求孙某平赔偿自己装潢损失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晓使用的房屋因楼上住户孙某平水渗漏原因造成其房屋的装潢受损,孙某平应当依法赔偿郑某晓由此造成的损失。根据江阴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和项目管理公司出具的房屋施工及租房过渡期的鉴定报告,法院确认郑某晓的损失共为16695.2元。孙某平认为郑某晓的财产损失与其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且不合常理,故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孙某平赔偿郑某晓损失16695.2元,并承担相应的鉴定费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