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每周工作时间与周末上班那个重要?

2014-09-01 14: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每周工作6天,只在用餐时间工作,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辞职前要求公司支付每周多工作一天的加班工资,而引起的纠纷案例。

  【案情】李先生于2012年4月9日入职A公司经营的快餐店(简称公司),担任送餐员工作,双方签有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公司安排李先生每周工作六天,只在用餐时间工作,每天中午工作3小时,每天晚上工作3小时,工作内容为负责给外卖客户送餐。

  公司每日制作时间表,且要求员工签字,以此形式记录员工每日的出勤情况。

  2013年1月17日,李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到公司结算工资时,其要求公司支付每周多工作一天的加班工资。

  公司予以拒绝。李先生随即将公司告上仲裁

  【裁决结果】

  李先生每周工作六天,李先生主张其存在休息日加班的情况,公司对李先生的主张不予认可,主张该李先生虽每周工作六天,但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交了《考勤记录》予以证明,该记录中显示李先生每天中午工作3小时、晚上工作3小时,与该公司的主张相一致。故本委对李先生关于存在加班的主张不予采信,对其关于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情分析】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注意事项:

  1、从上述规定来看,似乎存在矛盾:《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小时不得超过44小时,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则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在实践中,基本上以每周40小时为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记为加班。

  2、相信很多人还记得我国曾经实行过一段时间的大小礼拜,也就是一周休息两天,一周休息一天。当时是95年《劳动法》刚实施的时,为了适用每周工作44小时而制定的政策。但是95年5月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修改后,国家同意执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的工时政策。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592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