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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几年沦为废纸

2019-11-09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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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在江苏扬州,有这样两个小区,业主们买了房好好住着没几年,却突然被告诉说房子马上就要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在江苏扬州,有这样两个小区,业主们买了房好好住着没几年,却突然被告诉说房子马上就要拆了,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即将成为废纸一张。这好好的房子,怎么说拆就要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说没就没了?

  陌生人突然来访,声称要对评估拆迁房屋

  今年72岁的熊锡梅家住江苏省扬州市渡江西苑小区。平时,女儿女婿上班,外孙上学,她就独自在家里做做家务,日子过得宁静、平和。今年3月初的一天上午,几位陌生人突然来访,让老人受到不小的惊吓。来者说要量房子,开始评估了。熊锡梅说,他们没有手续,没有证件,没有出通知,孩子们也没有向她交代过这件事,假如是坏人怎么办?害怕得很。所以当时就没有让他们进屋。

  当天上午,这些人也敲开了二楼李秀兰家的房门。他们声称要对房屋进行评估,因为小区马上就要拆迁了。李秀兰感到很吃惊。

  渡江西苑建成于2002年,共有两栋商品住宅楼,使用时间满打满算还不到8年。40多户业主入住时间大部分只有五六年,时间最短的还不到三年。听说要拆迁,他们一开始根本不相信。

  一墙之隔的福运苑小区30多户业主也接到了拆迁通知。这个小区建成于2003年,使用时间更短。一些住户刚刚装修完,还没来得及入住。一位业主说,装修花了二十万左右,房子质量相当好,拆了不是白白浪费吗?

  土地等各项手续一应俱全,业主的土地使用权被二次出让

  据业主们介绍,这两个小区的规划、土地等各项手续一应俱全,好端端的房子怎能说拆就拆呢?为了弄清缘由,业主们开始四处打听。业主们在扬州土地市场网上看到了这样一则信息:今年2月11日,序号为590号的地块以每亩25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让给一家房地产公司,该地块总面积达900多亩,范围涵盖渡江西苑、福运苑两个小区。也就是说,早在20多天前,这两个小区70多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扬州市政府卖了出去。

  这则信息让业主们非常震惊。业主们告诉记者,各家各户都有土地使用证,有业主拿出土地使用证给记者看。土地使用证上注

  明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使用期是七十年,有政府的章。业主问:“土地出让以后,能不能第二次出让?第二次出让侵犯不侵犯业主的权利?”“这样做,公民的财产怎么得到保护?”

  土地利用处处长称,出让土地“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能够知道”

  为了解情况,记者来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采访了土地利用处处长卞广骥。卞处长说,这次出让的地块位于新老城区接合地带,为了提高城市的品位,扬州市政府决定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引进开发商对该地块进行旧城改造。卞处长说,对于这次出让,他们早在去年年底就在国土局网站、江苏土地市场网发布拍卖公告。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在网上发布的公告其实是土地招商公告。对于这些只发布在专业网站上的招商公告,除了关注当地土地市场行情的开发商,作为普通公众的业主会有多少人关注、能有多少人知情呢?

  卞处长解释说,“不可能每家每户都能够知道,这个也不可能做到”,“我们在网站发布公告,应该就是已经对社会的公告了”。

  看来,土地使用权被挂牌出让,自己却不知情,业主们只能责怪自己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他们全都知情,国土资源局能否据此就将已经卖给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再卖上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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