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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汽车运输公司开旅游大巴车9年了,现在因为公司车辆到了强制报废年限,没有车让我开了,让我回家,只给2万补偿,而且把我5限一金都停缴费了,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纠纷
2017-11-29 14:29: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因此您可以申请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方便的话,建议来电免费咨询,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你好,如果公司主动辞退你的话,是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问对方现在是什么态度?方便的话,建议来电免费咨询,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你好,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对方现在是想要辞退你吗?
    这种情况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的,我需要根据你的合同来帮你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的,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谈。
  • 您好!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雇您就要向您支付补偿金,具体是您工作一年就支付一个月,您可以给我来电,我具体给您指导怎么收集证据、怎么与单位沟通等事宜。
  • 你跟公司是否有劳动合同?
  • 你好,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请问单位有没有欠你工资呢?有没有欠缴社保呢?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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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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