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合同期内以人为损坏公司电脑为由,开了一张没有公司名称和图章的除名单。没有任何证据,后仲裁也确认公司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说本人没有证据证明该解除行为应当支付补偿的法定情形。
也确认,休息日加班存在,我休息日加班63小时,(工资4000)但只判支付257.47。这对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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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裁决结果不服,则应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案件本身的判断,需要你带好仲裁裁决书和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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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应以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超过了这一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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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部赔偿金,双休日加班应支付双倍工资。
建议带材料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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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所说属实,裁定不公。
2、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并支付加班费及滞纳金。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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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