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在公司已经工作十年了,从去年开始公司效益不好开始陆续裁员,今年又开始裁员,裁掉的几乎都是四、五年工龄的,我们这些工龄长的不裁(有的主动要求公司把自己裁掉公司不同意),但是从年初开始把每月工资分出30%说是浮动工资另外70%是基础工资,浮动工资按业绩考核(以前业绩只考核年终奖多少),任务定的非常高几乎拿不到浮动工资,听说往后基础工资还要减掉20%,再往后可能还要减工资,我们认为公司这样就是逼我们主动离职省下补偿金,我们合同工资是1500,近四年实发一直是5000。
请问律师现在我们这些老员工怎样做能争取自己的权益,一、以什么理由申请劳动仲裁,以变相降工资可以吗?二、公司从来没给过加班费,长年出差驻外员工的财务报销凭证可以作为加班证据申请仲裁吗(十年中签了几次合同,最后这次听说是不定时工作制今年底到期(我们没有合同在公司那边))?三、可以要求带薪休假补偿吗?补偿金及补偿加班费和补偿带薪休假怎么计算。四、给律师的费用是多少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