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劳动合同是今年1月份到期的,因我怀孕,公司直到我现在生完小孩也没有跟我续签合同。人事部跟我说是劳动合同自动延期到哺育期。我想问,如果我哺育期结束后,公司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到明年4月份期满,还有一个问题是我到今年10月份为止,到公司已经做了整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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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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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跟单位协商,实在不行就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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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须与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支付2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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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下个月可书面要求单位与您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的,您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合计15个月工资),并要求公司赔偿您的三期(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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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到期后单位不继续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支付至少10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的;协商不成的,可以仲裁解决的;
2、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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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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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