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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一天早上七点多一点,我七十多岁老母亲因工作走到大连市沙区某民办学校门前,在此附近小区住的一业主正在此处训一条他自称为导盲犬的大狗,这只狗当时被主人训的上蹿下跳,当狗看到我母亲时,就突然迎面扑上来,把我母亲撞倒,当时就摔在了石头地上,母亲躺在地上腰部不敢动弹,左手腕立刻骨头突出,肿胀严重,疼痛难忍。,整个过程狗的主人和学校门卫还有老师看到,在等待120车急救的过程中也有部分家长和业户看到。到医院检查后确诊为腰椎脊柱一、四2处椎体骨折,左手腕桡骨骨折,住院手术治疗。母亲因不适应医院的各方面条件并且又赶上元旦过节,没有拆线就办理了出院,现在还在治疗中,并且大小便全在床上并能自理,在家请了护工。对方(狗主人)当时入院时恳求我们用老人的医疗卡治疗,在医院出院小结上只写了摔伤(没有指明什么原因摔伤),但为了认清事实,当时我们要求对方写了双方协议认定书,让他们承认事实。现在对方想一次性少给点钱了结,对方夫妇都是国家干部有正式工作。我们不同意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想问的是:1、这样的官司在法院取证时只看医院小结吗?是否认可我们双方的约定书?2、应要求那些赔偿?赔偿金大约是多少?3、何时可以打这一官司?必须等到老人可以活动吗?4、伤残鉴定谁来做?如果定级这种伤害可能是几级?5、子女误工费是否提出要求赔偿?望专家帮助解答万分感谢

其它综合
2011-05-05 0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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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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