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毒品罪,委托国晖律师争取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贵系短期多次往返旅客。2017年5月16日,张某贵携带瓶装止咳水2瓶(120ml/瓶,共计240m1)经文锦渡口岸入境,未向海关申报,被现场查获。经鉴定,涉案止咳水均检出可待因成分。2018年10月9日,张某贵从文锦渡口岸入境时被文锦渡边防检查站抓获并移送侦查机关。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为被告人张某贵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判....
徐某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一案从轻处罚
基本情况案由:走私贩卖制造毒品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某,男,1980年9月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玉山县人,初中文化,户籍地玉山县。2013年8月1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因本案于2016年9月23日被刑事拘留,10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杭州市拱墅区看守所。辩护人:张涛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