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征用”,镇政府的强制扣押行为是否得当?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豫0302行初XX号原告王XX,男,19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X区。委托代理人乔鹏飞,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凌XX,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洛阳市洛龙区XXX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洛阳市洛龙区X。法定代表人冯XX,该镇镇长。委托代理人汤XX,该镇司法所所长。委托代理人魏XX,河南益唐律师事务所....
一起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办案思考
案情简介被告人蔡某系某村委会主任,因为承包村集体土地盖厂房,并因解决用土问题开挖坑塘,经认定厂房非法占用7.45亩耕地,坑塘非法占用4.53亩耕地,共造成11.98亩耕地种植条件遭到毁坏。按照非法占用耕地10亩的入罪标准,刚超过1.98亩,本案属于村民举报,现已被网上通缉。律师意见因蔡某之前来我这里咨询过其它问题,当他风风火火的又到我办公室咨询我这个问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