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汪某,博兴县人。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6年8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被逮捕。案情:1995年被告人汪某随同改嫁的祖母及父母从泰安市到博兴县生活,期间其父汪某某与吴某常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因汪某祖母病重期间医药费,汪某遂对吴某产生不满,2012年5月,汪某祖母去世,汪某与其父回泰安市居住。2016年8月10日,汪某乘车从泰安市到博兴县城办理身....
被指控犯消防责任事故罪,罗丹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争取到缓刑减刑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外发展,城市租房的需求也渐渐多了起来,在本案中,当事人改建的租房出租给房客后,因房客的过失行为导致火灾,造成五人死亡和房屋烧毁的严重后果,这种造成严重后果情况下,当事人应付什么责任?如何最大程度减轻刑罚?如何将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下面我们和本案件负责人罗丹律师来看本案的事情经过。【基本案情】被告:孙某甲,女,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