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严格实行“三到场”制度,即申报前,对其所在村组的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农户方可受理,做好批前踏勘、选址到场,审核是否符合审批条件;批后放线、打桩定位到场,确定四址;建议给乡镇所配置动态监测仪器,由乡镇所在放线时用JPS把建房户的四至范围定位,以免“批东建西”。房屋建成竣工后验收到场,审核是否超标准用地。经验收符合标准,才能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以证管地,村民申请新建住宅,必须出据承诺书,承诺建新房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旧房,退出原来使用的旧宅基地,交给村委会重......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了规范农村建房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淮南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应当服从杨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1—3人不得超过120平方米;3—6人不得超过140平方米;6人以上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三、具有下列之一的可......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陕国土资办发[2005]56号2005年9月13日)
各市国土资源局、杨凌示范区国土资源局:
现将我省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
麟政发(2006)13号
麟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麟游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麟游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2006年第二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三日
麟游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