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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的程序

2021-09-24 09: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程序如下:1、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2、查询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3、复制房产档案、出具房产档案证明或登记簿;4、对出具的证明进行备案登记;5、缴纳档案查询证明费用。那么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的程序?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房屋权属登记办理的流程

房屋权属登记办理时限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上的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文件,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拔、转让、分割、合并、

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县官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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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一、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3)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4)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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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办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

​房产变更登记办理的内容如下:

(一)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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