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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如何完善

2022-06-1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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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顺利完成,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在境外成功上市,为做大做强保险业提供了坚实的体制基

  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顺利完成,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在境外成功上市,为做大做强保险业提供了坚实的体制基础。新的形势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保险公司防范风险能力,更加紧迫地提到中国保险业面前。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必须抓住关键,注重实效,主要是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与一般企业相区别,保险公司经营具有不同的特点。这决定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容和要求也有所不同。首先,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者是通过少量资本运作广大被保险人的资金。其次,保险经营具有社会性。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直接关系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第三,保险经营具有专业性。保险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以及被保险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许多被保险人甚至保险公司的所有者对保险公司经营状况都缺乏及时、全面的了解。第四,保险经营具有长期性。保险合同期限往往长达数十年,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再加上广大被保险人力量分散,难以影响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如果没有适当的公司治理结构安排,被保险人利益很容易被侵犯。因此,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经合组织都强调,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目的是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二、关于规范股东行为的问题。保险业投资回收期较长,一家寿险公司往往需要5—7年才能实现盈利。因此,许多国家规定保险公司股东应具有较强的持续出资能力。而在我国,有些保险公司的大股东认为保险公司现金充足,试图操纵公司牟取额外利益。这是当前保险业面临的重要风险。如何使保险公司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规范保险公司股东行为是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需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

  规范股东行为一直是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课题。主要原因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仅仅依靠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管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必须做出制度性的安排,对股东行为进行严密监控。在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前,要严把入口关,确保保险公司主要股东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可持续出资能力;在经营管理中,要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防止利益输送;在发生侵害公司和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之后,要能够对违规股东进行追偿。

  三、关于加强董事会建设问题。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公司董事会建设比一般公司的要求更加严格。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经合组织指出,保险公司董事会除履行《公司法》规定的通常职能以外,还应对保险公司内控、风险管理以及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这是通过加强董事会建设来强化内控和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

  加强保险公司董事会建设,要从多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董事会职能。重点是加强董事会在内控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职责,明确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内控、风险管理以及经营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保险公司有关部门如审计稽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以及合规检查部门应既向管理层报告工作,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是强化董事责任。目前,一些董事由股东单位委派,承担“股东单位传话筒”的角色,对投票结果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的董事,很难认真履行职责。因此,要建立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董事责任。三是建立审计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基于保险公司的特点,应在董事会下建立审计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具体落实董事会在内控、风险和合规性方面的职责。该委员会成员应主要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以保持独立性。

  四、关于精算师制度问题。精算师在保险公司中承担重要而特殊的角色。精算师负责确定保险产品费率的合理性、审核准备金和评估公司财务状况等工作,对保险公司风险状况把握比较全面。因此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精算师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岗位,而且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司治理主体。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经合组织都认为“精算师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精算师应既向管理层负责,也向董事会负责”,并把精算师比喻为风险的“警报员”,要求“精算师如果发现保险公司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自身规定,应向公司董事会甚至监管机构报告”。为此,为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有必要改进和提升我国现行精算师制度。

  五、关于国有保险资产所有者缺位问题。国有保险资产所有者缺位是影响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问题。改革国有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既要建立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机制、体制,更要注重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尤其要注重以下两点。一是要注重国有保险资产的专业化运作。出资人主体要对下属公司做到“管得了、管得好”。其下属公司之间应能够形成协同优势,避免同业竞争。二是要注重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国有保险公司历史包袱沉重,在发展过程中,还将不断面临新的风险。在推进国有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始终把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作为重要目标。既要加强管理,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风险,又要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防范风险隐患。

  总之,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循序渐进的过程,只要认真研究解决以上重大问题,就能够为做大做强保险业搭建坚实可靠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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