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厦门市地税局的消息称,从本月6日起,该市201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厦门,并于2010年 12月6日至2011年2月20日,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申报缴费。 地税部门提醒:2011年1月-2月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务必尽早缴费,避免影响退休手续的办理。补缴事项:需于2011年年底前办理未在年度扣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可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