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10年前种了1亩地..这亩地当时是荒着的,小队队长找了好多户没人种因为这片地不好不愿意长庄稼,后来找到我家我家种了这块地一直种了10年.今年飞机场扩建大队把这片地统一卖了.这块地卖了10000块钱,钱给了我家并跟我家签了合同.甲方:村委会。乙方:我家。合同上写以后生产队再分地的时候要把这块地去掉,比如我家应该分3亩地,只分给我家2亩。。现在有人提出要我家把这些钱拿出来平均分给小队的所有人。他们理由是当时这块地给我家并没有书面合同。请问法院调解我家能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