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公告

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征地拆迁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拆迁人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被拆迁人蒋荣福因就湖州市连家巷46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市规划与建设局依拆迁人的申请作出了行政裁决书后,被裁决当事人(即被拆迁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事项,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市规划与

 

  拆迁人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被拆迁人蒋荣福因就湖州市连家巷46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市规划与建设局依拆迁人的申请作出了行政裁决书后,被裁决当事人(即被拆迁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事项,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市规划与建设局决定于2006年11月1日上午9时整,在市规划与建设局二号楼一楼会议室,组织拆迁当事人、评估机构及听证代表等相关单位、个人举行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的听证会,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组织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

  二ΟΟ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公告

  拆迁人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被拆迁人蒋荣新因就湖州市连家巷46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市规划与建设局依拆迁人的申请作出了行政裁决书后,被裁决当事人(即被拆迁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事项,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市规划与建设局决定于2006年11月1日下午2时30分,在市规划与建设局二号楼一楼会议室,组织拆迁当事人、评估机构及听证代表等相关单位、个人举行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的听证会,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组织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

  二ΟΟ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公告

  拆迁人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被拆迁人孙秀英因就湖州市连家巷44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市规划与建设局依拆迁人的申请作出了行政裁决书后,被裁决当事人(即被拆迁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裁决事项,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市规划与建设局决定于2006年11月2日上午9时整,在市规划与建设局二号楼一楼会议室,组织拆迁当事人、评估机构及听证代表等相关单位、个人举行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的听证会,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组织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

  二ΟΟ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征地拆迁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288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征地拆迁律师团,我在征地拆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农村土地要拆迁,但没有拆迁公告,现立即发出听证通知书。 如果听证人自己内定了这个是公告的话,有什么样的解决方法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   1、发包方、承包方  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   (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这里的“村”指行政村,而不是指自然村。如果村有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如果村没有集体经济组织,则由村民委员会发包。   (2)依法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内拥有该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这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相当于原“生产队”的层次,是村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   (3)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如果由村集体使用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如果由村民小组使用则由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是村民小组。如果是由村内两个以上村民小组使用的,则分别由村内该土地使用者(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发包。   2、土地承包的种类分两类,一为集体土地,二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条件是,该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具备该土地由农民集体使用并且该土地用于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时才允许承包。   3、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5、承包方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