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表示不愿缴纳社保时,企业并不能通过员工的意愿来规避自身的法律风险。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社会保险的参加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并无选择或协商的余地。
1.无论劳动者是否自愿,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相应费用。
2.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是无效的。所以,即使员工不愿缴纳社保,企业仍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当单位因故停工时,员工的五险一金是否继续缴纳,取决于双方之间是否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双方之间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还在合法有效期限内,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员工工资以及五险一金。
2.如果单位停工,但并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仍需继续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3.如果单位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不再需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找法网提醒,如果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那么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3.如果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这些法律责任都是企业必须承担的,因此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