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权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1.这一权利涵盖了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行使时限、行使条件等多个方面。
2.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有权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或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以确保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细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范围,即承包人需要完成的工程内容和范围;
2.建设工期,即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此外,还包括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
3.工程造价的计算原则、定额、标准以及审定方式等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4.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也是关键,发包人必须及时、全面、客观地交付工程相关技术资料,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5.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方式、竣工验收程序和标准、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等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
6.相互协作条款也是必不可少的,要求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1.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关键要素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
2.建设工程合同还应当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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