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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据的证明标准

2024-05-27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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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正文详细解读了民事诉讼中证据的证明标准,包括“事实清楚”或“基本事实清楚”的标准,以及“证据真实”的法律真实标准。同时,还介绍了证据证明力的含义和判断原则。

  一、什么是证据的证明标准

  1.证明标准,即法律规定的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程度,是法律对证据的最低限度的证明要求。

  2.它主要解决的是,对于证明对象应证明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3.证明标准是判断证据证明力大小、强弱的基本依据。

  4.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运用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超过了这一标准,那么证明就视为成功;反之,如果未能达到这一标准,证明就可能失败。

  二、民事诉讼的证明规定

  现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证明标准的规定如下: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事实清楚”或“基本事实清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我们可以从正反两方面理解,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事实清楚”或“事实基本清楚”。

  2.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立的“证据真实”(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2款中明确指出,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在“证据真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设定了以下证明标准:

  (1)“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

  (2)“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

  (3)“优势证据”证明标准

  (4)我国民事实体法的条款中涉及的证明标准问题

什么是证据的证明标准

  三、证据证明力的规定

  1.证明力的含义

  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待证事实有无证明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也可以理解为证据对待证事实所起的认定作用的大小。

  2.证明力判断的基本原则

  (1)具体证据判断规则——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2)全案证据判断规则——综合审查判断规则,此条确立了法官判断证明力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你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找法网上提出,我们的法律专家会为你解答。掌握证据规则,让法律为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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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如下: 1、当事人的陈述,如原被告向法庭所作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视听资料; 4、鉴定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等。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不同诉讼阶段,证据的内涵不同。在起诉阶段,只要与案件事实有表面联系的材料都可能被认为是证据。而随着诉讼的深入,原来被认为是证据的材料可能会被逐步剔除,原来并不认为是证据的材料又在不断加入。因此,诉讼证据只有根据裁判的需要认识它、理解它,才具有法律意义。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二、 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相应地将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换证据的时间应当确定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这一段时间。根据规则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截止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而行政诉讼中的交换证据,没有采用当事人申请的方式,所以,基本上排除了当事人协商认定交换证据时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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