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可以在家里进行,但必须满足《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要求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
2.在监视居住期间,如果案件有新的证据或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是有可能被收监的。
3.逮捕后并不会立即收监,而是需要经过审判,判实刑后才能收监。
被监视居住后,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收监:
1.监视居住期间发现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如擅自离开指定区域;
3.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如存在逃跑、毁灭证据等风险。
然而,逮捕后并不会立即收监,而是需要经过审判,判实刑后才能收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决定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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