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侦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案情需要决定何时抓人,这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2.一般情况下,当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可能已经在看守所内。
3.一旦抓到人,会先进行刑事拘留,并在30天内决定是否转为逮捕。
因此,立案侦察到抓人的时间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立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发生,即已经受理的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并且这种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测,同时已有证据证明。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依法需要给予刑罚处罚。
3.案件必须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公安机关才能决定立案。
公安局的立案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这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这需要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以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在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需要立案的,会制作立案决定书,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会通知控告人并告知其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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