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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购金的区别

2024-05-17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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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购房过程中,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购金有何不同?订金与定金在退款性上有何差异?认筹金与诚意金存在哪些风险?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些概念,帮助你更好地保障权益。

  一、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购金的区别

  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购金都是在购房过程中常见的金融概念,但它们的性质和用途却有所不同。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法律效应,一旦支付定金,除非对方违约,否则定金通常不可退还。

  2.订金则是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时支付的款项,它相当于预付款,具有可退还性。

  3.意向金和认购金则是购房者表现出的购买诚意和优先购买权的象征,但它们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和规定,往往受到房地产商和中介的自行解释和操作。

  二、订金可退款性比较

  1.与定金不同,订金具有可退还性。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收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这也是订金与定金在法律效应上的一个显著区别。

  2.订金不受法律保护,而定金则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订金违约,返还通常为单倍返还,而定金违约返还则应双倍返还。

  因此,在购房过程中,选择支付订金还是定金,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购房需求进行权衡和选择。

定金、订金、意向金和认购金的区别

  三、认筹金与诚意金风险

  1.认筹金是购房者在楼盘开盘前缴纳的款项,用于体现购房者的购买诚意和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因此,认筹金无法律效应,存在较大的风险。购房者应该避免缴纳认筹金,以免遭受损失。

  2.诚意金则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缴纳的小额款项,用于表达购房意愿和诚意。法律上并无诚意金一说,它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效力按当事人约定。

  在购房过程中,你是否还遇到过其他金融概念?留言告诉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购房不易,法律小助手找法网伴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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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车定金和意向金是否可以退还,定金和意向金有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就在于定金是在收受方违约时是可以退的,而订金是只要没有达成协议都可以退的。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对收受方不适用。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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