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买公积金是违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必须依法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2.如果单位逾期未按时缴纳,会被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必缴公积金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还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公积金是你的权益,单位必须为你缴纳。遇到不缴公积金的单位,你应该怎么办?找法网将持续为你解读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你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