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不动产抵押他项权证丢失时,证件的所有者不必慌张。
2.遇到这种情况,所有者应立即到房管局申请遗失补办。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通常只需7个工作日,便可领取新的他项权证。
3.这一流程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相关权利的顺利行使。
办理不动产抵押他项权证的遗失补办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提交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这是办理遗失补办的基本申请材料。
2.提供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以证明房产的权属状况。
3.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宣布原《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4.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以核实房产信息。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说明遗失原因及补办意愿。
6.根据抵押人的身份,提交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
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以核实身份。
2.若委托人为单位,还需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其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
4.若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办理不动产抵押他项权证的遗失补办所需材料包括: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用于申请补办他项权证。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用于核实房产信息。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用于公告遗失信息。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用于核实房产信息。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说明遗失原因及补办意愿。
6.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
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需提供相应的委托材料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当不动产抵押他项权证丢失时,证件所有者应及时到房管局申请遗失补办。流程简单明了,只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即使本人不在相关地区,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确保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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