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房屋的实际测量面积与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不一致时,首先应当了解这两种面积的定义和来源。
2.房屋实测面积是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后,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依据国家规定进行的实地勘测、绘图、计算而得出的面积。
3.而购房合同中的面积往往是预测面积,即在商品房期房销售中,根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预先测量计算得出的面积。
实测与预测面积之间的差异可能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如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测量误差等。当发现这种差异时,应当首先查阅购房合同,看是否有关于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当房屋实测面积与购房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处理原则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1) 如果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多,购房者需要补足差额;
(2) 如果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少,开发商需要退还差额。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解除合同。
3.如果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付房价款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4.如果选择不退房,那么处理方式如下:
(1)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者。
(2)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购房者;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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