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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情节严重标准

2024-05-11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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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正文将深入探讨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标准、捏造事实诉讼的认定以及虚假诉讼罪的判刑标准。内容涵盖了从司法秩序和他人权益侵害程度,到具体捏造事实行为的认定。

  一、虚假诉讼情节严重标准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主要根据其对司法秩序和他人权益的侵害程度而定。

  1.当虚假诉讼行为导致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行为保全措施,并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即构成情节严重。

  2.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行为,亦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3.若因虚假诉讼行为导致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同样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4.若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也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5.若虚假诉讼行为导致他人因不执行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判决、裁定而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受到刑事追究的,同样构成情节严重。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二、捏造事实诉讼认定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认定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诉讼。

  2.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亦应被认定为捏造事实诉讼。

  3.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也应被认定为捏造事实诉讼。

  4.若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同样构成捏造事实诉讼。

  5.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亦应被认定为捏造事实诉讼。

  6.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以及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均应被认定为捏造事实诉讼。

虚假诉讼情节严重标准

  三、虚假诉讼罪判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

  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若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5.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6.构成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上的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7.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并非法院工作人员自由裁定。

  8.自然人或法人组织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虚假诉讼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他人权益。你如何理解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标准?欢迎留言找法网讨论,一起为法律公正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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