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具体而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若涉嫌以下情形之一,即应予以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罪行立案的具体条件根据罪行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假冒商标罪为例,其立案条件主要包括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以及情节的严重性等因素。
1.若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人用药品商标;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5.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应予立案追诉。
关于重复侵权与法律后果的问题,虽然在本文中并未直接涉及。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若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2.若情节特别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因此,对于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我们都应坚决抵制,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假冒商标罪立案标准还有其他疑问吗?找法网有更多专业解读,快来搜索查看吧!共同守护知识产权,从了解法律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