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签字,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解除合同。
2.除了根据第三十六条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员工签字同意外,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并不需要员工的签字同意。
3.即使员工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公司也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的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
5.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7.公司还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
8.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
10.也有一些情况下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等。
1.如果员工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公司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员工也可以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包括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该法。
4.如果员工面对这种情况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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