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2024-07-02 12: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土地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土地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需注意,未按合同规定投资开发的土地不得转让。转让年限受原合同限制,改变用途需获批准。了解这些知识,确保转让合法有效。

  一、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是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再次转让的行为,这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形式。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土地使用者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那么其土地使用权将不得转让。

  二、转让土地使用年限

  1.需要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来确定。

  2.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年限并不是无限期的,而是受到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限制。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转让

  三、改变用途需批准

  1.当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土地使用者想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那么就需要征得出让方的同意,并且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2.这是因为土地的使用性质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土地的规划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因此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知识介绍。

  1.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定,因此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如果您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虑,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加详细和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其他问题,例如如何办理转让手续,或遇到转让纠纷如何解决,欢迎在找法网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土地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485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土地纠纷律师团,我在土地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