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已经出租的房屋确实可以设定抵押。这里的房屋出租仅是对房屋使用权的限制,并没有明确禁止房屋上设立抵押权。
2.抵押权的风险和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可能会被拍卖或折价以偿还债务。
1.关于抵押不破租赁的效力,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提到,当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进行抵押时,即便抵押权得以实现,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于抵押物的受让人仍然保持有效。
2.这也就是说,抵押权的设立和行使并不会打破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
3.《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也对此进行了明确,即抵押权设立前,如果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那么原有的租赁关系不会受到该抵押权的影响。
1.对于已经出租的房屋,当抵押权需要实现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在房屋需要被拍卖或转让时,承租人可以优先于其他潜在买家购买该房屋。
2.抵押权实现后,如果租赁合同还在有效期内,那么该租赁合同对于商品房的受让人仍然有效。
3.这意味着承租人可以继续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使用该房屋,并从中获得收益。受让人除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外,不得妨碍承租人的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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